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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
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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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 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仲裁和诉讼这两种途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一、发生工程合同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发生工程合同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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