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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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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以下是详细规定: 《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租金差额(租赁房屋的企业)、搬迁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贴奖励费、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最大的区别在于土地相关补偿费用。集体土地补偿,有关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第十三条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统一规划的统建房安置,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提供宅基地安置。第十四条房屋货币补偿款的公式为:(重置结合成新价×建筑面积+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款)+宅基地补偿价。宅基地补偿价的标准及其计算规则,由市国土局会同新区管委会、市物价局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补偿价的标准应适时调整,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被拆迁房屋补偿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范围内实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被拆迁人申请建造新房按照批准手续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房屋,在拆迁时不予补偿。违章建筑及违法用地上的附着物不予补偿。被拆迁的住宅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和安置。第十六条提供统建房安置的,统建房的优惠价面积应符合宅基地补偿价计算规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货币补偿款,并与统建房的优惠价款结算差价。但是,超出优惠价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人应提供不少于两套以上的房源供被拆迁人选择。第十七条提供宅基地安置的,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宅基地安置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江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及审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被拆迁人过渡用房一律自行解决。拆迁人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第十九条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原有的管道燃气、有线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付给移位费;对确实不可以移位的,应按现行价格标准付给初装费。第二十条被拆迁房屋由拆迁人统一拆除,房屋残值归拆迁人所有。不计算拆迁补偿的房屋,由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无偿拆除。第二十一条被拆迁人在新区所购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补偿价值相等部分的契税,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新区征收部门核减。超出被拆迁房屋补偿价值部分的契税,由被拆迁人缴纳。超出新区范围购买商品房的,契税及子女入学等问题由购房人自行承担。第二十二条对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搬迁的,拆迁人可发给被拆迁人搬迁奖金。奖金发放办法和标准应随拆迁公告同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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