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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司法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确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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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期和竞业限制期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经济补偿按月支付。月平均工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争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争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争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合同时除合同时,除合同的合同,用人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争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于使用者的原因3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要求解除竞争限制。
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的额度向用人单位主张竞业限制补偿,但是若有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约定低于法定标准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当地有关竞业限制的具体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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