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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类型。控制是对罪犯不予拘留,但限制其自由,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控制期限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执行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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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管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的,也就是由司法所来执行,表现为管制犯在司法所的监督下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协助下,在法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开放性刑罚执行方式。
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或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应当如何数罪并罚,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笔者认为,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1.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2.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系三个不同刑种,不适用同种主刑之间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3.吸收原则的范例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为不同刑种,这三种刑种合并执行时即是最重的刑罚吸收较轻的刑罚,这种并罚方法对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并罚时是最有力的借鉴。4.刑罚的最终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的罪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较易改造。并罚时采取吸收原则能较好地体现刑法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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