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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加班工资等于加班费吗的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
主动加班没有加班费,主动上班的不属于加班。使用者支付加班补贴的前提是使用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使使使用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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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发现,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并安排补休,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给了职工补休时间,也不能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加班属于法律用语,值班不是法律用语。 值班是指单位制定轮流工作制度,劳动者根据已经排定的出勤计划上班。所以,当没有值班制度时,加班就不是值班。值班通常是为了备勤,是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当天的突发状况。比如门卫值班,某些单位的应急维修人员等。 值班可能属于加班,也可能不属于加班。比如综合工时制做一天12小时休一天,而上班的某天正好是法定节假日,那么这天出勤既属于值班,又属于加班。 对于标准工时制,只要是普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上班、法定节假日上班,都属于加班,不管是不是值班。
根据你的问题综合工时制加班超时规制是否等于变相加班,我的回答是:综合计时:月上班时间176小时(含)内为正常上班时间,如有超过176小时,则算加班时间。 你说的当月工作28天,每天8小时,合计上班224小时。 其中176小时为正常半,加班时间为48小时,另该48小时里,其中44小时为1.5倍工资支付,另有超过220小时部分的4小时,应计算为2倍工资。 “全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是法律规定的,符合则合法,实际上企业工厂很少能做到。和不合理,根据个人工厂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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