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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搬迁一般没有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不能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
有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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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补偿中搬迁费的处理,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工厂搬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如下:(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5)谈判,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拆迁范围内哪些人可以认定为被拆迁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私有房屋的所有者。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称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关或者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代管部门是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指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进行调整。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被拆迁人资格认定的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在拆迁公告前是否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所有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的人均为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视为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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