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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工伤后职工如果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助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如果符合职工依法单方面解约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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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间不可以辞退,期满后辞退条件和待遇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即解除合同合法的,职工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按紧急报警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五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 鉴定为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三、七至十级工伤职工 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工伤职工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可以按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合同。其他情形,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不影响依法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四)、(五)项规定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工伤解除合同的补偿分为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和工伤两个方面。 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错的,没有补偿;不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没有经济补偿。 (三)违法解除合同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是指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是指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四)劳动关系终止 属于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012年,镇江市区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工在确定伤残等级后立即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利”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一笔数量客观的经济补偿,但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关系相比,此举也存在一定得“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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