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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购买无线上网卡

2022-04-04
我和同事昨天在青岛开发区的**快餐吃饭,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卡被偷走了,我是不是应该让店主来赔偿损失,大概2万元左右?答复: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故服务方应负其商品或服务直接侵害你财产权、人身权的责任,或为您负有无偿为您保管随身贵重财物的义务,或在消费场所负有监督管理您随身物品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则应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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