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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一旦存入了银行,银行为其建立了个人户头,就作为了一种个人存款,由银行支付存款利息,其性质属于个人存款。既然是存款,我国《民事诉讼法...
可以补办,具体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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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也未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免于执行的财产;从社会效果上看,当被执行人的住房条件充裕不需要使用公积金时,该财产就无法发挥作用,与其闲置在此,不如用来清偿债务,对各方都有利无害,反倒能发挥其社会效用,且不违反国家设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因此依法将住房公积金纳入执行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有利于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部分地区需要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一定额度,但申请贷款主要看的是连续缴费时长和存款金额,公积金账户里有无余额与是否能申请到贷款并无必然联系,具体需要参考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
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中,无论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卡是否有余额都不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及办理相应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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