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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竞争市场是什么 垄断竞争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市场组织形式,在这种市场中,既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又具有垄断的因素。垄断竞争市场...
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意指为数不多的销售者。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只有少数几家厂商供给该行业全部或大部分产品,每个厂家的产量占市场总量的相当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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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竞争,又称纯竞争,是一种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垄断竞争是指这样一种市场结构,一个市场上有许多制造商生产和销售不同的产品。在垄断竞争理论中,市场上大量生产非常接近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的总和被称为生产集团。比如汽车加油站集团,快餐食品集团,理发店集团等等。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最根本的区别是市场参与者是否有能力影响价格。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产品同质,厂商可以自由进出无数次,获得平均利润。在垄断竞争的情况下,厂商的进出门槛不太高,厂商数量也很大,但是产品有差异(略有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替代的,但是差异还是存在的),所以厂商有一定的定价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可能在短期内获利或亏损,这取决于其产品差异化的不可替代性。
垄断竞争的措施:1。不平衡发展战略应适度,制度供给权应平等。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发展形式。但认为非均衡发展要适度,保持地区之间适当的空间发展梯度差,这样既不会过度不平衡,也不会过度平衡。也就是说,非均衡战略获得的地区收入大于因地区差距而影响发展的各种成本。具体来说,第一,不平衡的形成最好不要通过强制性制度来形成,也就是说国家制度安排要平等,差距要体现在地区之间的政策上,否则就是地区制度歧视。第二,非平衡程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否则会影响整体社会效益。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在制度环境上一视同仁,地方政府可以在区域制度创新上展示自己的才华。2、制度试点应短期开放。第一,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要进行公开合理的竞争,不能总是给一个或几个地区,否则会增加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第二,试点期不宜过长,限于对执行制度运行的基本了解。第三,制度试点要有跟进性,即有条件出台新制度,而不是试点地区,不能强行压制,要允许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允许制度合理竞争。3、允许合理的区域体系竞争。制度竞争有利于优化制度结构,缩小制度供需缺口,为中央制度供给提供经验和知识积累。因此,应鼓励适当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但竞争必须平等、有序、开放、统一(即不违反中央制度供给的总体原则)。
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 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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