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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工死亡赔偿较高,非因工死亡就不一样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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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旧病复发是员工本身就有的疾病,不是因工作导致的,所以,不能算作工伤。如果是经过认定的工伤,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以内医治无效死亡,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生病以后,经治疗恢复了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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