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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
昆山市(江苏省)职工构成工伤七级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万元。同时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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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昆明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昆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和就业补助金18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昆明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昆明市上年度孩子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第三十九条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22个月、八级18个月、九级13个月、十级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3个月、十级2个月,患职业痛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解决民事纠纷的在原则上你可以先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只能走法律程序,你2014年3月27日受伤现在就鉴定为六级伤残,在程序上是存在问题的。如果是工伤,你应该先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部申请,那么你可以再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再先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鉴定结论后,要求公司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假如是工伤六级的话,不区分农村和城镇户口,赔偿标准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伤残就业补助金:29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停工留薪待遇:以你实际休息的时间为准按照你的工资标准计算。 你现在做的鉴定我们估价是按照人损标准做的,在工伤中没有实用性,即便是走雇佣或者人损,这份鉴定也是有瑕疵的,因为按照法医鉴定规则,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后再做鉴定。当然如果老板愿意承认,并且私下协商是可以作为参照的。 解决工伤案件一般时间较长,你可以记下我的联系方式,具体问题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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