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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经为前诉法院所判决,且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对此又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其二,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前诉法院已经...
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 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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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一般是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的。民事领域的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不能延长。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据此,你所咨询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事故发生之日即 2009年6月5日起算,而不是从出院日期,更不是从定期检查的日期起算。对于定期检查发生的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根据你描述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律师费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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