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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2-03-3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要辞工,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书,以提交当天开始算,三十天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实践中常有劳动者提交书面通知书后没有相关凭证,结果等三十天后单位又说没收到劳动者的书面通知,弄得劳动者无法举证,本律师根据办案经验温馨提醒:你在向单位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通知时一定要“留一手”,防止单位到时赖账,具体做法就是可以准备两份一样的书面通知,向单位交一份,另一份要单位相关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自己保存,或者把当时的情况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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