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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如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均分。 3、房屋如登记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
1、房子是在你们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产权,虽然名字登记在女方。 2、如果离婚,在房贷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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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房产证为男女双方方名字,房产为两人按份额共有,至于谁出钱的问题,可能是借贷或是无偿赠与,需要通过其他书面证据证明。结婚后一起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无论房产证是否有女方名字,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出资买房,买卖合同为男女双方,产权证为男女双方名下,可以视为附结婚生效条件的赠与,当婚未结成时,这个赠与完全是可以撤销掉的,但这绝不是说你的房子就是你付钱房子就是你的。
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对方过错证据,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如果产证是对方一人名字,你可以主张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的房产!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对财产、房产、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等有争议,应该抓紧时间和律师研究商量,及时起诉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应当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和对方无关。即便另一方有实际出资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如果要将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只能在贷款还清后,经过对方同意在房本上加名字。 当然,也可以写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共有,但对于赠与性质的协议,在更名交付之间,是随时可以撤销的,没有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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