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担保条款,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直接管理,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实质上代表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担保条款,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直接管理,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实质上代表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担保合同,就将经营的风险转移到了劳动者身上,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劳动者作为担保人,承担不合理的风险,违反了公平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