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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当地房管局办理,你可以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咨询,按他们的要求做就行了。...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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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当地房管局办理,你可以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咨询,按他们的要求做就行了。
房产证被不见了的,可以依据以下方式处理: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各地具体程序有所不同。补办的具体流程:1.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的,权利人首先要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可以申请补发。2.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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