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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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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即擅自转租,经出租人追认转租,可以发生有效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的追认的转租,承租人超越其本应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行使了所有人享有而其并不享有的处分权,属于民法上的无权处分。则不产生法律效力。在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场合,出租人依法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建议谨慎,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请出责任以及赔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你应当在六个月之内提出异议。否则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得不到法院支持。
未经房东同意的转租合同有效,但是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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