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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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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是指依据一定的因素和条件,对于政府征地进行综合计算的标准。每个地区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要求是不同的,应该依据所在地区进行考量。那么,江西萍乡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解读是什么?小编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解读1 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简言之,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解读2现行征地补偿标准5年前制定为什么要对现行的标准进行调整?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定明介绍说,江西现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2010年底制定的。国家相关文件和江西省政府相关文件均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此外,江西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的一些标准测算参数已经产生了较大变化,加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群众普遍期盼能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据了解,江西省本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覆盖全省,涉及11个设市区,100个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只涉及南昌市的13个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解读3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补偿标准调整的原则是什么?刘定明解释说,此次调整遵循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水平,调幅适中、横向平衡、程序合法和平稳过渡等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调整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30%,原补偿标准低者调整幅度适当就高,原补偿标准高者调整幅度适当就低等原则把握,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使调整结果趋于平衡和合理。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调整后,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增幅均为23.09%。解读410月1日前的征地可按原标准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将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江西明确,凡是2015年10月1日以后批准用地的或实施征地的均要按照新标准执行,对于10月1日之前征地已依法批准并依法履行征地实施程序的,可按原标准执行。征地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补偿标准,江西要求各地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此外,乡(镇)政府、村委会不得作为征地主体实施征地,征地实施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涉及征地中的文书(如征地公告)、协议(如征地协议)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发布或签订,乡(镇)政府、村委会可以承担征地中的协调、协助等具体工作。解读5首次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预存标准据悉,这次江西省政府公布新标准时首次明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起并预存”。预存制度建立后,江西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先存入人社部门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用地经依法批准后,人社部门根据国土部门的告知函,按实际征地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将核定后的缴费补贴资金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以上,就是关于江西萍乡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解读是什么的全部解答。江西萍乡市关于征地补偿标准一共有五点较大不同,需要仔细阅读文章内容。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真正遇到类似问题时会有很大好处。
根据通知,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以下简称“内五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对其青苗补偿、花卉苗木移植补偿、住宅房屋补偿、企业房屋补偿、房屋搬迁补助、过渡补助等各项补偿(助)标准进行调整。经综合测算,此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整体上调幅度接近30%。为鼓励按期倒房腾地,通知规定,在内五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分三个时段按照8万元/户、5万元/户、3万元/户三个标准给予按期倒房腾地奖励费,具体时限和要求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严格按以上三个标准执行。个人合法房屋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倒房腾地的,由征地拆迁事务所依据相关证明将奖励费点对点地支付给被拆迁对象,规定时限内没有倒房腾地的不予奖励。同时,为调动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性,在内五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增设1.5万元/亩的按期腾地奖,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奖励拨付必须与腾地期限、腾地进度和工作考核严格挂钩,各区人民政府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关于北京的征地标准应该属于全中国比较前面的价格了,因为北京的经济在中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在征地的补偿上面自然会相比较其他国家更高一些。如果对于这方面的内容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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