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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退费的法律依据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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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以及《新消法》规定: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您可向销售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
1、在商场买东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场承诺无理由退货,在有效期内可以退货。;第二种情况,如果商场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只有你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才能向商场提出退换货的要求。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规定网上销售商品的,可以无理由退货。对于在商场购买商品,没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在购物中心购买商品,只有当双方约定或商品质量有问题时,才能要求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天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按照前款规定退货、更换、维修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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