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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不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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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的规定: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3、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6、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风险提示: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当自海关填写发放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也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的规定: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3、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6、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风险提示: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当自海关填写发放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也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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