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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半年内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半个...
试用期和转正工资一样取决于以下几点: 1、工资多少,取决于你和公司之间的约定。 2、之前,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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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转正工作总结】 20XX年X月X日,我有幸来到公司经营管理部从事报批报建工作,在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较快熟悉了公司环境,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现将我试用期的工作情况简要小结如下: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伊始,我认真学习了公司《员工手册》及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做到了无迟到、早退、违规现象。 二、主动学习、尽快适应,迅速熟悉环境,了解报批报建工作内容。主动、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基本掌握了相关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 三、工作积极、认真、负责,通过不断学习、请教,总结积累,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在领导的安排下,与上海设计部积极沟通和联系,就梅墟项目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和征询,为方案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帮助。 2、凭工作经验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努力把工作计划与工作进度密切结合,使计划和进度有效、有序进行。 3、根据项目情况,结合公司一级计划,有预见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把所有与项目有关的事务提前进行并完成。 4、尽所能和所掌握的关系,配合并帮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提供我所能提供的帮助。 5、在计划要求时间内,提前完成立项备案,为项目正常进行提供了条件。 6、提前把交通分析、日照分析和环境分析完成前期文本和制作,为下一步工作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7、与土地部门积极沟通,加强联系,有效完成了地块高压线路迁移的说服,并在有效时间内敦促政府部门制定了高压线路搬迁方案,为项目进行提供了有利保障。 8、配合公司领导对土地交接工作进行积极的跟踪和有效监督,为领导做好参谋,为土地顺利和正常交接提供本人职责范围内所能进行的工作。 9、利用个人关系,积极为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热情无怨言。与同事之间XXX相处、加强沟通、团结协作,以尽快更好的融入团队。 四、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1、由于在原单位主要从事行政、经营和项目管理工作,对于房产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的了解与熟悉。在试用期内还没有完全与公司的习惯和规章相融入,这需要领导和同志们的传帮带。 2、工作中有时过于自信,对有些复杂工作估量过于简单,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有急于求成之状,求功心切。 总之,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我个人以为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领导的要求和自我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如果公司认为我试用期内尚算合格并予以转正,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不足,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所长,积极、热情、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1、单位超过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 2、这种情况下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主张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另一个是确认单位辞退违法,要求支付违法辞退的双倍经济赔偿金; 法庭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因“试用期”有别于正常的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而不同,可以说,从试用期到整个劳动合同终结,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是一致的即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因其处于试用期而免除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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