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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给予警告。被许可人从事非...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第三款规定:根据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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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据此,被许可人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后,有四种法律责任:一是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取得的行政许可。二是根据有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申请人有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第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构成伪造公文、印章罪或者贿赂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被许可人常见的犯罪行为是贿赂。
已经注册的商标,凡是具有下列形式之一的,应认定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具体包括: ①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 ③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④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⑤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想办法走刑事诉讼程序,以诈骗罪起诉。 刘某显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交易的手段骗取房产,以达到还清他个人债务的目的。以他的债务情况是不可能有能力支付你购房款的。所以,他之所以与你签订购房合同,目的就是达到侵占你的房产的非法目的。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而从民事角度看,因为你与刘某的官司在判决之前,房子已经因其他案件在先查封,对这种在先查封其后得到判决过户的房产,法院很难直接解封,即使有生效判决书支持。当然你可以主张你对刘某非法获取的房产享有的是物权,以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要求过户。但是假设债务人刘某没有其他资产可以抵债,那么你的物权也很难全部实现。 所以,只有以诈骗罪定刘某罪,通过刑事优于民事的方法,要求他全部返还犯罪所得,也就是你的房子。理由很明确,因为法律不可能要求将公民的犯罪所得列入个人财产范围予以抵偿个人债务,犯罪所得有受害者时首先应当返还受害者。只有这样,你才可能完全拿回你的房子。 建议你请一位刑事方面较为精通的律师,而不是民事律师来帮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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