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天津市现有《关于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办法》第二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
这个问题天津市有一个专门的政策性的规定。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 (2007年6月3日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改<天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申请过户。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过户申请书。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没有符合上述过户条件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等在本市主要报纸刊登公告,公告3个月期满无异议的,提交具结书后可以申请过户。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该公有住房使用权。
1、北京市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的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有住宅承租合同》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2)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且在承租房屋居住两年以上;(3)无其他住房;(4)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时,房管部门才会办理承租人更名。 据此,您母亲名一有房产,您父亲作为房产共有人都有其他住房,因此,您父母无权承租该套房屋;您名下无住房,户籍又在承租的公房内,如果您在房屋内居住满两年以上,并且经过其他同户籍的家庭成员同意,就您的情况来看,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您父母肯定会同意,唯一有阻碍的是姥姥的孙女,如果她无异议,您姥姥过世后,您有权承租该套房屋。 2、承租房屋后是否影响购房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即使承租了房屋并不影响您继续购房,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您一旦购房,就不具备公房承租的条件,如果与他人有矛盾被举报,房管部门有权利收回承租的公房,但是在北京承租公房后又购买房屋的人很多,如果不是被人举报或者因纠纷起诉到法院,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不会主动收回的。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经常在房屋内居住,让周围的邻居认为您一直居住在房屋内,与您姥姥的孙女协商好,如果她有异议,会影响您承租该套房屋。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你爷爷对该房屋享有的只是使用权。对这个房屋来说,不是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去世后是不发生继承的。按照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的。 1、可以通过向单位提出申请,对承租人进行正常变更; 2、你爷爷只对房屋享有使用权,该房屋并非个人财产,单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你奶奶去世之后,你们有权继续居住。因你们是房屋内同住的人,有权继续居住并且申请变更承租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7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