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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对于购买二套非普通自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上海限购...
1、当地户籍(1)已婚家庭(包括驻上海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制购买两套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2)上海成年单身在本市没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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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第三套房则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1、商品房首套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三套及以上购房暂停商业购房贷款发放。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 3、长安区列入限购区域。 4、《意见》下发之日(4月18日)前,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5、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在房管局的备案价格,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要在房管局备案。 6、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必须在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禁以任何形式营造紧张气氛,制作虚假热销场面。7、2017年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50%。 8、严格落实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对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内未开工建设,超出竣工时间1年以上的,不得参与新的土地竞买。9、2017年完成4.8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安置,确保50%的货币化安置率,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10: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健全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制度、执法联动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及“黑名单”,实现信息共享,由有关部门依职权及时查处,实施联合惩戒,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限购。根据相关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市区将继续实施限定居民家庭购房政策。 对于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政策 1、买房缴纳社保由2年提高到5年,且单身人员不得购房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3、购房严禁使用首付贷、过桥贷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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