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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
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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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仅限正常参保的常州职工医保可以办理。可办理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的疾病有: 1.高血压(2-3期) 2.糖尿病 3.恶性肿瘤4.慢性活动性肝炎(中,重度)5.帕金森综合症6.系统性红斑狼疮。请携带1.所有病史,2.社保卡,3.身份证(高血压,糖尿病申请补助尚需携带家庭医生签约证明材料)至社保中心B区窗口进行初审。(慢性肝炎待遇申请的全部过程均委托第三人民医院办理)。获得门诊慢性病待遇后将会有一定的年度门诊统筹额度,在开通慢性病服务的定点机构配药(必须在“门诊慢性病”专门的目录内)统筹会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支付。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02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 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二、办理程序:1、受理: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02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申报材料:、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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