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020元;7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二、办理程序:1、受理: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02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申报材料:、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1、处理条件:参加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包括: 1、患12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ii.iii期).慢性肝炎(甲型肝炎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包括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包括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包括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在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二.处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查: (1)12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医保基金补缴比例70%,最高缴费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医保基金补缴比例80%,最高缴费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将必要的资料带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处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会保险部门。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支付清算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4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4,6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