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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应承担你朋友的人身损害赔偿。餐厅应对顾客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达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从您陈述的情况来看,您没有将这些资金据为己有,也没有挪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因为肯定不符合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人告你贪污是没有依据的,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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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餐厅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饭店开业后下水道不通,房东不处理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一般由出租人负担。但因承租人的过错导致下水道不通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自行维修并负担费用。
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需鉴定确认)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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