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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两个宅基地有可能会被收回一个。我们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可以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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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2、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1、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2、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1)合法继承的,应当及时办理转让证明,这是合法的。此时,允许一户多户。(2)村建筑(村建筑等),申请取得村建筑后,取得转让证明。此时,个人有两个宅基地,这是合法的。(3)未经村集体批准,擅自建房的,属于非法宅基地,应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项目成本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项目成本1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未依法取农村规划许可证的,可以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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