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因自身的原因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是未交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补交社会保险的,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自2008年1月1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自2008年2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已支付的扣除); 2、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关于经济补偿金,首先,可主张自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的,共两个月工资;其次,关于“停薪留职”的约定,应认定其有效,但性质不好界定,毕竟“停薪留职”已成历史;再次,2008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问题,要求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才能主张。 一家之言,敬请批评指正
这种情形的,你有权主张以下权利: 1、未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1日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 2、9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 3、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的,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仲裁不收费,只交律师费就可以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