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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同时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
一般不允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如因签订两份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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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因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国家不允许劳动者同时和两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的精力是有限的,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不仅危害自己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生产经营,甚至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如果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不得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以成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这种情况仅限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重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例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9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有关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就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同时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很显然,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此法。但如果给先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正好也应证了此法第八十九条的重性。(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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