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
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是: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3、债务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是: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3、债务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限;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其自身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代位权的发生要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专属于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