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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职工病假工资规定,具体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深圳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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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以上是对鹰潭病假工资的回答。
关于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各地的规定各不相同。确定病假工资的基数:(1)劳动合同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职务)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时,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未约定的,用人单位和员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始。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4〕3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2014年7月 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均执行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的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执行每小时13.2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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