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是北京的,做CBD商圈的公寓.1跟开发商没有关系。2000年后的很多房子都没有办好房产证,业主手里只有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等等。购房合...
不是这样的。如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影响能见度的特殊天气,车速有时应以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驶。必要时,车速甚至降至每小时低于2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房者绝对不能购买的房屋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
贷款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收取一定的利息和滞纳金等附加费,以贷还贷无疑是增加了这部分的附加费用,必然会越还越多,增加了还贷压力。以贷还贷实际上是重新签订贷款合同,以新的贷款借来的钱,还老贷款,解除老贷款合同。这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于存款准备金的提高和现在的经济状态,现在银行可以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确实非常紧张,额度已经用完的确是真的,而且所有银行都面临着这个问题。第二,关于利率上浮的问题。不用说房贷,就算是上亿的商业集团贷款,现在也要至少上浮10%,而且是上浮10%之后继续排队。一般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已经至少上浮到30%了。第三,请不要太多刁难您的客户经理,就算杀了他,他也放不出款来,因为放款的权利不在他的手里,而是由总行直接控制的。以下是给您的建议:第一,按照现在贷款的基准利率6.64%(不是很准确,),8.5折后是5.64,9.5折后是6.3,也就是说,每一万元每年要多交66元的利息,100万多交6600元,如果可以接受,那不妨提高利率试试。但要注意一点,基准利率有可能还会提高,差额也会随之提高。第二,如果您是买方,那大可不必着急,因为房子已经是您的了,放不下款的责任在银行,不在您,就算对方要告,那也没您什么责任,有事找银行去。第三,如果您是卖方,那就更别着急了,因为您急也没用,房子已经是人家的了,也过户了、抵押了,您要是真想跟这么大个银行较劲,那您可真急不起,所以,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别为这事耽误了自己的实际工作。第四,这事还得催,毕竟是您自己的事,所以,咱们至少还得摆出个架势来,但重要的还是刚才说的,别耽误了自己的实际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615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