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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依据46条,...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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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这时候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不续签就要支付经济补偿,不做任何补偿是不合法的。 3、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月工资根据你的应发工资计算,即是你的税前工资。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补偿标准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你这个不属于协议解除合同,属于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解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单位是否应付经济补偿金,是看单位提供的续约条件是维持、提高原条件,还是降低。 如果续约后,不胜任,单位需安排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单位可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与你解除合同,但仍需支付补偿金。 你对照上述情况,自己酌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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