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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公司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劳动部《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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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放假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内,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其他。
一般情况下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是情况下: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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