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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件齐全。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具备这些证件才可以卖房,如下: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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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户的手续: 1、买家对房屋产权及成交价格认同。卖家对成交价格、支付款项的方式赞同,双方签署购房合同,并公证。 2、买卖双方携带所有材料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等待审核。 3、得到房管局的批准之后就能缴纳税费了,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有关资料前往房管局,这次就可以取得到房产证了。这就是卖房过户需要的手续。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需要证件齐全。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具备这些证件才可以卖房,如下: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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