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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无论是哪方或哪方家长买的房子,只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离婚都算共同财产,以后都是一人一半。。婚后,只要是婚后买房...
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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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哥哥还承认这个事实,就让他现在给你出个证明,房子的钱都是你出的,为了什么把房产证写成了他的名字,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你哥哥也是想坑害你,当然他是不会承认房子是你出钱了,你也无法找到更有力的证据,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不在你嫂子,而是在你哥哥自己,现在如果你哥哥不承认了,这个房子你就很难保住了,钱也无法要回来,
2016年1月儿子和媳妇将原房产售出,原房产证上登记姓名为母亲、儿子和媳妇三人,原房产为动迁款购置房,原房产证上的媳妇的姓名是婚后加上去的,原房产证上母亲的份额为50%,儿子和媳妇各25%。2016年2月购入儿子和媳妇购入新房,新房房产证上登记姓名为儿子、媳妇和孙子三人,现在我想把我(母亲)的名字登记上去,媳妇不同意,我想询问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权益,即新购入房上应该有我50%的份额。原房产售出时,买我家原来房子的客户将295万房款分两笔分别打入我儿子和媳妇的私人银行卡帐户,其中儿子和媳妇帐户上各被打入145万,另外5万是现金定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权益即我的房产份额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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