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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登记在你公婆名下的,是你公婆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所有权。 2、有没有遗嘱,都需要她参与,但有遗嘱,不用她放弃。 3、生前赠与的,不需...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您将新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就是儿子的财产,与你无关。将来有什么变化,你也只能要求儿子支付法定生活费,与房屋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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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婆家动迁房只有儿子名字儿媳是否有份要看动迁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 2、动迁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即便房子写了儿子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儿媳妇也有份的。在离婚的时候,不管写谁的名字,夫妻两人都是均分房产的。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你们的两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割的。
由于你公公已经去世,房屋的一半属于你公公的遗产,你婆婆和所有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你婆婆同意将房产给孙子,但是由于你婆婆已经对房屋不具有完全产权,所有需要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办理工资。至于你说的房屋来源,由于已经超过20年,无法主张,当然,家庭事务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你婆婆同意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居住该房屋,其他人可以主张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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