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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
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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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债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债。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偿还 (一)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比转让的债权过期或同时过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
债务人死亡,其家属继承其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家属主张债权。继承人需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债务人健在的,不得向家人主张债权。
债权人转让全部债权后,不得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部分债权转让的,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一)不得按债权性质转让; (二)不得按当事人约定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除受让人同意外,不得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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