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形式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
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 2、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包括固有利益赔偿和信赖利益的赔偿两个部分。 (一)固有利益赔偿范围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2、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从责任承担方式我们也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之处。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履行权益,因而其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的设定是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利益,责任的承担方式较广,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信赖利害的损害应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一般来说,直接损害包括: (1)缔约费用,如邮电费用、赴缔约地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费用; (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准备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出的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丧失的利息; (4)因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而增加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