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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自行对的处理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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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车辆出险及维修时间。如今新车出险理赔,一般由车行代理,或无代理,自行处理。但不管是什么形式,出险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拨打电话,向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的位置,以便对车辆进行调查和定损。车主还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以及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步骤二:取得交警证明。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现场交警将根据各方的陈述,对事故进行调查,进行事故认定和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即可。步骤三: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在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3证和保险单证后,理赔人员完成现场调查的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事故确认后,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失确定点,填写《机动车辆损坏项目确认表》。如无争议,双方应签字确认,并签字确认维修工作。如果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推荐的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即可取车。如车主自行选择修理厂行修理,车主在支付修理费后,应将所有索赔材料带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进行索赔。第五步:审核后赔偿结案。最后一个环节是对遇险车辆的修理进行审核,事件处理结案。办理保险索赔时,车主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通知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赔偿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向值班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驾驶员和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协商处理前撤离现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的程序是: (1)报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险人的财产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或者保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发生,需要支付保险费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者支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反映保险职能、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车主理赔的基本流程有十六个步骤:(1)出示保险单。(2)出示驾照。(3)出示驾照。(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保险报告。(7)详细填写保险经过。(8)详细填写举报人、司机及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人带领车主检查车辆外观。(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告内容拍照核实损失。(12)理赔人提醒车主车辆上是否有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维修。(14)理赔人出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和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必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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