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的范畴如下: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论,劳动者可以证明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因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论,使用者无法证明使用者接受通知的时间,劳动者主张权利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其他。
员工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认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曰。 (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 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76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