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
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为遏制小伤大养、休工无期限的不良现象,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停工留薪期过去叫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 为遏制小伤大养、休工无限期等现象,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 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1、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 2、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4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