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
1,要支付工资的; 2,因公司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要是正式员工,企业发假不管是以什么形式发放“工资”,至少是要发放的,而且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这个标准当地劳动部门每年都要公布的。而且是缴完各类法定险后,还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因此,不能说因为放假,职工没工作就一毛钱不发了,而且还不缴纳任何法定险。因为法定险是强制险,必须要缴,否则就是违法。
工资应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事假可以不给工资,但公司统一放假的不可以扣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合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902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