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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注意如果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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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高温费用的条件是: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按照国家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上海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一)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二)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四)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上面就是陕西高温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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