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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皮拆迁的补偿如下: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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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拆迁补偿如下:房屋征收补偿费,按拆迁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的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补助的房屋征收奖励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但是,什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否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给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又应当是什么?对着这些问题,很多被征收人不是十分了解,尤其是对具体的法律适用一知半解,征收人也正是利用被征收人对法律理解不透彻,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在现实中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降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征收人最常用的理由是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因为土地取得本身就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本来就是国家免费给你用的,所以国家在收回来的时候也不需要再给你补偿。此外,征收人还会以证照、手续不齐全,土地使用年限不多,最初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很低等各种理由来降低甚至是不予给予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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