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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不能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你的组织行为不属于劳务派遣。 2、未毕业学生一般不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构成雇佣关系。 3、如学...
未毕业学生不具有法律认可的劳动主体资格,单位无需与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用交纳保险。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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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尚未毕业的学生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范围内,就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里要正确理解《意见》第十二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十二条是为了考虑零星的工作时间而设立的,不禁止不签合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和未毕业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学生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未毕业的大学不需要在业余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自雇佣之日起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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