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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事到期的,可以向受让债权的人主张抵消,债权受让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向债务人请求履...
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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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则债权人不能对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原债务人部分转移债务,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及第三人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债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债。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偿还 (一)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比转让的债权过期或同时过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
债权人转让全部债权后,不得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部分债权转让的,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一)不得按债权性质转让; (二)不得按当事人约定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除受让人同意外,不得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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