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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助金或实物租赁方式,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
**社区: 本人**年生,系***镇**村居民,***年至**年在***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系,***年生,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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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房转租利润回收,需要罚款。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分配租赁的方式,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在我国,廉租房只是不出售,租赁人只是在租赁期间有一定的使用权,没有转让住宅的权利。廉租房租赁的,回收房屋,需要一定的罚款。2、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租赁.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反租赁、租赁、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认真处理,直到回收廉租住房,取消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廉租房不能转公租房,可以直接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申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姓名、出生日期、籍贯、工作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第二部分简要概述了现在的生活状况和申请廉租房的基本原因,第三部分说明了现实生活中的困难;最后签字。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第十一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第十二条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以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载明的为准。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住房; (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 (四)家庭成员出租或者转让的住房; (五)已购买或者已拆迁安置的住房;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 第十六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一)因离婚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 (二)拥有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的; (三)转租、转让原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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